依据广东高等教育自考有关政策需要及学校学科专业调整规划,现就我校自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停止招生及学士学位授与有关事情作出如下说明,请各合作单位、考生周知并遵照实行。
1、停止招生有关事宜2024 年,我校停止普通高中全日制本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我院同步停止自考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招生。依据《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考部分专业主考学校的公告》 文件精神,自 2024 年 10 月起,我校不再担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主考学校。为保障考生权益,我校将在 2027 年 12 月 31 近日继续履行主考学校职责,负责组织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办理等有关工作。
2、学士学位授与安排依据《广东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与管理推行细节》 第十三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授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应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同。授与学士学位的专业应是本单位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拓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结合我校不再担任自考视觉传达设计主考学校的实质状况,与《华南师范大学 2025 年本科专业调整优化工作策略》第四点:“连续停招五年的专业,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报教育部予以撤销” 的需要,对我校自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与时间安排如下:
符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条件的考生,需在 2028年5月首要条件交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超越此期限,学校将不再受理该专业的学士学位申请。请考生务必严格根据时间节点,提前筹备好所需材料,准时申请学位,防止因错过时间而影响自己权益。3、有关需要
1.各合作单位务必高度看重,通过多种途径,准时、准确地将本公告内容传达至有关考生,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知道有关信息。2.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明晰各时间节点与具体需要,合理规划自己考试进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及学位申请等事宜。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法咨询:
咨询电话:自学考试部020-85211531 学位办020-85211275华南师范大学自考办公室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5年6月5日各合作单位、各考生:
依据广东高等教育自考有关政策需要及学校学科专业调整规划,现就我校自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停止招生及学士学位授与有关事情作出如下说明,请各合作单位、考生周知并遵照实行。1、停止招生有关事宜
2024 年,我校停止普通高中全日制本科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我院同步停止自考视觉传达设计本科专业招生。依据《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考部分专业主考学校的公告》 文件精神,自 2024 年 10 月起,我校不再担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主考学校。为保障考生权益,我校将在 2027 年 12 月 31 近日继续履行主考学校职责,负责组织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办理等有关工作。2、学士学位授与安排
依据《广东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与管理推行细节》 第十三条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授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程序应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相同。授与学士学位的专业应是本单位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拓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结合我校不再担任自考视觉传达设计主考学校的实质状况,与《华南师范大学 2025 年本科专业调整优化工作策略》第四点:“连续停招五年的专业,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报教育部予以撤销” 的需要,对我校自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学士学位授与时间安排如下:符合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条件的考生,需在 2028年5月首要条件交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超越此期限,学校将不再受理该专业的学士学位申请。请考生务必严格根据时间节点,提前筹备好所需材料,准时申请学位,防止因错过时间而影响自己权益。
3、有关需要1.各合作单位务必高度看重,通过多种途径,准时、准确地将本公告内容传达至有关考生,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知道有关信息。
2.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明晰各时间节点与具体需要,合理规划自己考试进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应考试、实践环节考核、毕业及学位申请等事宜。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方法咨询:咨询电话:自学考试部020-85211531 学位办020-85211275华南师范大学自考办公室
华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5年6月5日